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准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加强关联领域与行业监管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平区为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推动《指导意见》有效落实。
9月1日,和平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在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会议室召开,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公安和平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共计约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和平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指导意见》进行全文传达,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理解把握,全面推动指导意见的扎实有效贯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有效实现指导意见落地实施的社会共治”三个方面向与会各单位作出部署,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具体要求。